(11.4日—11.10日)
一、全力做好11#住宅楼组价工作。(司公奇、贺渭涛、海晓凤负责)
二、协调做好11#住宅楼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工作。(贺渭涛负责)
三、协调安排11#住宅楼工程场地“三通一平”工作。(陈文莉、海晓凤负责)
四、督促协调16#学生公寓楼报建工作。(李军峰、赵瑞艳负责)
基建处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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